租賃土地合同概述
一、租賃合同的概念和特征
(一)租賃合同的概念
(二)租賃合同的特征
二、租賃合同的種類和形式
(一)租賃合同的種類
(二)租賃合同的形式
三、租賃合同的內容
四、租賃合同與相關合同的區別及風險
(一)租賃合同與相關合同的區別
(二)租賃合同的風險負擔
租賃土地合同義務
甲方的權利義務:
1、甲方擁有土地所有權,但不涉及乙方區域內規劃正常的經營活動。
2、甲方有權負責協調處理乙方與甲方及周邊土地的關系,以維護乙方對該地的正常使用。
3、在合同期內,甲方不得將土地出租給第三方使用,如有違反合同規定,屬甲方違約,甲方應當賠償乙方雙倍的違約金及相關的費用。
4、除收取租賃費以外,不再收取任何款項。
乙方的權利和義務:
1、在租賃期內,擁有租賃土地使用權
2、合同期間如遇到國家政策變動或國家征用,乙方必須服從國家征用,合同解除,沒產生的租金一次性退還乙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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